蒋昊伸,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学位,年经招考入职夏邑县人民法院,先后在李集人民法庭、少年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二庭工作。工作期间多次获得先进个人、办案标兵、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所撰写论文、裁判文书及主持庭审被商丘中院评为十大精品论文、十大精品裁判文书、十大优秀示范庭审。在公民与法、商丘审判、审判研究案例专刊等省市级刊物发表多篇论文和案例。
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蒋昊伸总是兢兢业业,求实苦干。在从事刑事审判期间,每年的审判质效均居全市前列,办理了大量的大案要案。转任民商事审判后,迅速调整适应了新的岗位。在紧张的工作之余,蒋昊伸还认真研究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方式、方法,结合审判流程节点进行拆分、分类细化,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
在民商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蒋昊伸牢固树立“调解为主,多调少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贯穿于整个诉讼活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审理一起常见的离婚纠纷案件时,蒋昊伸敏锐的发现虽然男方已是第三次起诉要求离婚,但在言语间对女方仍有关心,于是决定暂缓开庭,和他们聊起了家常。原来,这对夫妻的独子一人辛苦养家,儿媳全职照顾孩子,男方认为这些都是女方在儿子成家立业问题上的错误决定所导致,因此经常吵架。经过进一步了解又得知儿媳很孝顺,孙子聪明懂事这些情况。了解矛盾根源所在,蒋昊伸开始着手调解,从两人风风雨雨三十余载的相互扶持说到以后携手共度晚年的美好愿景,从儿子的感情抉择说到孙子的聪明懂事……,从下午说到傍晚,两人终于放下隔阂,重归于好。每个“小家”的和谐美满关系到社会这个“大家”的安全稳定,这是蒋昊伸对于婚姻家庭案件重要性的看法,是他办理这类案件注重亲情关系修复、因人因事施策和案结事了的动力,也是他办理民商事案件坚持调解原则的一个真实缩影。
穿起法袍,拿起法槌,阅卷、开庭、接待当事人、拟写判决书……每天迎着晨曦上班,踏着月色回家。这是蒋昊伸的一天,也是夏邑法院每一名法官的一天。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只有在平凡岗位上的努力尽职。正是这种不忘初心的理想和信念,日拱一卒的坚持和努力,日积月累,化作了推动国家法治进程的丝丝力量。
原标题:《日拱一卒,用实干诠释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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