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正当酷暑,烈日炎炎,孔庄人民法庭来到夏邑县韩道口镇某村,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
年5月,王某与罗某结婚,生育两个孩子后,两人矛盾不断,年7月,王某起诉要求离婚,抚养孩子并分割共同财产。
在开庭前,庭长蒋朕已就双方递交的证据进行了审查,并劝解双方和好,但是双方仍坚持离婚。法庭上,原告陈述,与被告分居好几年,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已无挽回可能;被告同意离婚,但提出双方婚后借了王某元。双方就这笔钱由谁偿还争论不休,离婚后孩子抚养问题,也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庭审现场双方情绪激动,互不让步。蒋朕先让原被告平复情绪,同时对双方进行了批评教育,“夫妻本应互相帮助和理解,即便不是夫妻了,也不能成为仇人,你们还有两个孩子,要多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考虑。”
谆谆善诱的批评教育,使原被告双方认识到不该斤斤计较、睚眦必报。在法庭进一步调解下,双方同意离婚,两个孩子由罗某抚养,借款元由罗某负责偿还,双方再无其它纠纷。
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后,一位旁听的村民发言说:“以前从没有参加过开庭旁听,不知道开庭是啥样的,今天法院来到村子里开庭,村民通过旁听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真是受益匪浅,希望法院多多下乡巡回开庭。”
(稿件信息由孔庄法庭法官助理赵庆丽提供)
原标题:《能力作风建设攻坚|“好聚”也“好散”巡回审判效果看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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