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商丘市境内各国、省道入商口

增设防疫服务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疫情形势,严防疫情输入风险,根据3月21日省委疫情防控工作第十四次专题会议精神,结合商丘实际,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3月22日起,在所有国道、省道入商路口增设防疫服务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防疫服务点由国道、省道入商路口所在县(市、区)设置。从市外低风险地区来商返商人员到达所有路口防疫服务点时,均须持有健康码绿码、行程码通行,并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防疫服务点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采样后在签订承诺书及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入商,未出结果前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员密集型场所。所有中高风险地区来商返商人员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就地转运集中隔离。防疫服务点撤除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3月21日

来源: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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