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王集乡一辆别克越野车途经连霍高速商丘夏邑县收费站,司机遇到高速交警例行检查时神色慌张,民警快速反应,竟在车辆内查获22箱假茅台酒,涉案金额高达35万余元。8月30日,驾驶员杨某被夏邑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8月15日21时许,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二中队负责人许浩带领民警韩金庆和王楠、杨欣欣在连霍高速夏邑县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NG1***的别克越野车司机神色慌张、形迹可疑。

见此情形,民警当即拦停进行核查,打开该车后备箱发现,车内装有11件印有“瓷器商品、小心轻放”字样的大箱子。民警打开其中一件抽查,发现内装有“贵州茅台”字样的两件茅台酒。当民警询问驾驶员杨某(男,46岁,夏邑县王集乡人)商品来源及有关手续,杨某闪烁其词。

经清点,该批货物共有11大件、22箱酒,涉案金额高达35万余元。鉴于案情重大,民警许浩当即向大队长汪华山予以汇报,将涉案车辆、货物及驾驶员杨某予以控制,并依法移交至夏邑县公安局南区派出所。

后经茅台公司技术人员现场鉴定,22箱茅台酒被认定为假酒。8月30日,驾驶员杨某依法被夏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作者:刘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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