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记者从夏邑县获悉,为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夏邑县安委会对照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关于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出台了《夏邑县安全十项专项行动大督查实施方案》。围绕“九小、三合一场所”“彩钢板房清零”“道路交通安全”“高层建筑安全”“高空广告牌安全”“城中村、出租屋安全”“燃气液化气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有限空间)”“公共建筑场所”“特种设备”等10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大督查工作。

方案要求,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成立10个督查组,由分管县领导任组长,以每周不少于1次的频率,对全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深入分析安全方面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从措施层面建立完善具体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同时,“以督带查”严格执法检查,对存在问题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严从重、顶格处罚,解决监管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县政府列出专项奖励资金万元,举报方式、奖励办法、举报电话全社会公布,进企业、进车间、进单位、进家庭,对举报事故隐患,查实一起,处理一起,彻底扭转生产经营单位违法成本过低局面。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实到行动,传递到一线,覆盖到各领域,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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