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
工作的意见摘录
一、基本原则
(一)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各乡镇中小学校原则上招收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局直各公办中小学校要根据县局划定的学区范围招生,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保障入学机会均等。
(二)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招生”,做到招生入学政策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即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年小学毕业生。
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及条件
(一)招生时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为7月15日—20日,任何学校不准提前和延后招生。
(二)具有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报名时提供)、小学毕业证等。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上述证件到所属学区义务教育学校报名。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一是户籍及身份证明: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二是居住证明: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三是务工或经商证明:务工人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商人员须提供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四是借读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准予外出就读的证明。五是接种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有关学校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入学后,要填写《夏邑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表》,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教体局备案。
信息来源:夏邑某义务教育学校黑板公告
总策划:边照芝总编审:毛志权
主编:兰希法张鑫责编:小楠校对: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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