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年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公示的公告按照《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卫生小区标准》和《商丘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工作的通知》(商爱卫〔〕9号)要求,根据各单位申报和各县(区)爱卫办推荐,市爱卫办抽调专家对年申报的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进行资料审核和技术评估。为保证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创建工作质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市爱卫办现对年新申报、届满复审的个省级卫生先进单位、12个省级卫生村以及22个拟暂缓撤销的省级卫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从年10月19日至25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市爱卫办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真实、客观。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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