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疫情管控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就医需求,现就有关安排介绍如下:

一、医院

医院。

二、医院

医院。

医院现有病人经评估具备出院条件的,可办理出院,由社区(村)点对点接回,落实和管控区相同的管控措施。

三、防范区

防范区内的医疗机构均应正常开诊,接收防范区就医患者。

四、就医程序

封控区和医院,共腾空床位张用于保障群众就医需要,有医疗需求的人员与包片医务人员(社区或所在隔离酒店)对接后,不需要外出就诊的,包片医务人员及时安排提供诊疗服务。医院要立即启用多学科远程会诊团队;有外出就医需求的患者,先由医院专家进行远程多学科会诊,确需住院治疗的,有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和急症患者,由专车转运至医院就医;无上述症状和非急症的,由清徐县防控办安排车辆进行点对点转运至医院就医。孕产妇、婴幼儿、行动不便患者等特殊群体可由一名人员陪同就医,就医结束后陪同人须与就医患者落实相同隔离管控措施。

五、有关要求

(一)此文与《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补充通知》(并疫防办函〔〕号)相悖的,以此为准。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特别是不得以有没有核酸检测的结果作为作为推诿拒绝、延误治疗的理由。

(三)疫情管控期间,有就医咨询或意见建议反馈可拨打、、,或者拨打清徐县防控办电话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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