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法官,被执行人陆某现在家中,请你们立即来执行。”5月17日早上,天空下着雨。还没有到上班时间,夏邑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乔占坡就接到一个电话,说被执行人陆某正在家中。乔占坡听清电话内容,立刻联想到一起关于交通事故的执行案件。

年11月5日上午,被执行人陆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夏邑县车站镇至夏邑县城公路上,将同向行驶的申请人张某驾驶的自行车刮倒,造成张某受伤,医院治疗,张某共花去医药费元,并构成伤残八级。经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认定,陆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法院判决陆某赔偿张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合计元。

判决生效后,陆某没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而是选择出外打工,躲避法院执行。面对突入而来的车祸,本就生活困难的申请人张某,巨额的医疗费用无异于“雪上加霜”,对于法院不能立刻将赔偿款执行到位很不理解,常常坐着轮椅,在家人陪护下来到法院,承办人耐心向张某解释,执行局领导又亲自协调,为张某办理低保手续,并再三劝慰张某:“一旦有陆某的下落,将依法在第一时间恢复执行。”

一听到陆某现在家中,乔占坡立即联系法警,一同前往陆某家中。陆某听到有人叫门,故意不开,法警只得冒着风雨不惧危险而翻墙入院,并将陆某拘传至法院。在执行局办公室,陆某认识到不履行赔偿义务是错误的,更不该躲避法院执行,但是又声称自己家中一下子也拿不出那么多钱,希望张某能够不计前嫌,在赔偿款上让步。乔占坡与张某及其弟弟通电话,张某答应放弃部分赔偿款,后经多方努力,双方达成赔偿和解协议,晚上7点,陆某的家人才将元赔偿款送到法院。

晚上8点许,张某已经躺在床上准备休息,得知乔占坡、冯兵等干警将元执行款送到了家中,张某老泪纵横,激动地说不出一句话。乔占坡按住坚持要起床的张某,在微弱的灯光下,为张某办理领款和案件结案手续,谢绝张某及其家人的执意挽留,来不及喝一杯水,冒着风雨消失在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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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风雨夜里为伤残老人送去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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