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驻扎在社会治理的最前线,肩负着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大责任。年7月份以来,夏邑县人民法院加快推进人民法庭“调立审执”一体化改革,坚持审判、执行力量下沉,夯实法庭“调立审执”工作基础;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工作方式,常态化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提供优质诉讼服务,推动人民法庭一站式建设升级;审判、执行有机结合,打造办案闭环,实现案件流程“一庭通”,全力助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动员会

一、优化资源整合,夯实法庭工作基础

夏邑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建设,全力保障人民法庭办案人员力量,结合实际情况为每个基层法庭分别配备1至2名员额法官+1至2名法官助理+若干名书记员+1名法警。我院各部门也积极配合人民法庭工作,院民事审判部门调整5人到人民法庭工作,执行局调整11人到人民法庭工作,我院任命了3位年轻的副庭长到法庭主持工作,院党组的倾力支持以及审判、执行各方面的积极配合为我院人民法庭“调立审执”一体化工作的开展奠定了人员基础,形成以法官为核心,团队成员各司其责、团结协作的工作状态,最大化释放审判、执行生产力,提高审执效率。

院长刘德慧到法庭调研“调立审执”一体化工作运行情况

二、推进简案速裁快审,减轻群众诉累

我院人民法庭充分利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河南云间庭审、集中送达平台、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创新办案模式,持续推进简案速裁快审,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办案团队坚持“能调则调,当判速判”的审判理念,根据案件类型优化审理程序、完善调判转换机制,简化审理程序、简化格式文书,逐步建立健全“调审一体化”、“简易格式化”的特色审理模式,实现更高效率的类案集约化办理,人民法庭在司法审判“快车道”上跑出了司法为民“加速度”。

“线上调解”解纠纷

三、常态化开展诉源治理,实现定分止争

我院人民法庭充分发挥自身化解矛盾纠纷第一线的“桥头堡”作用,常态化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通过主动介入和积极引导,为当事人搭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平台,通过“法庭+商会”调解工作室、“1+N”联动解纷机制等创新工作方式,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筑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努力达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成诉、诉结纠纷了”的目的。

人民法庭集中开展巡回审理,高效彻底化解群众纠纷

四、深入推进改革,切实提高质效

夏邑法院实行“调立审执”一体化改革以来,通过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创新工作思路举措,审执案件质效得到明显提升。截至8月底,夏邑法院5个基层法庭受理审判案件件,同比增加8.53%,审结件,同比增加28.54%,结案率92.08%,同比提高14.33个百分点;全院受理执行案件件,同比增加14.55%,执结件,同比增加25.37%,执结率76.36%,同比提高9.44个百分点。

人民法庭开展调立审执一体化改革,积极将诉源治理工作与人民法庭在诉讼过程中的调解、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延伸审判职能推进诉源治理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减少矛盾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在审理中充分考虑案件执行难度,从有利于案件执行、促成案结事了的角度依法裁判;同一案件的审判、执行在同一法庭内部高效流转,在经历了本庭在调解、审判工作的过滤后,由熟悉案情的本庭法官开展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将裁判文书变为“真金白银”。

夏邑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百姓心为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推进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基层人民法院司法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调立审执”一体化改革,打造审判质效高、群众满意、适应时代发展的“枫桥式人民法庭”,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充分满足信息化时代人民群众对于高效、便捷、公正解决纠纷的司法需求。

(本文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黄青山、济阳法庭法官助理盛有为撰写)

原标题:《加快推进“调立审执”一体化助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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